
2005年5月,河南太康县的《太康晚报》发布了一篇名为《子夜黑影——太康警方侦破“8.15”报复杀人案纪实》的文章。文章详细讲述了太康警方破获马头镇小王店村王明杰被杀案的经过。文章发出后,太康市民纷纷称赞警方英勇破案,然而,当这篇文章传到小王店村时,村民们却十分愤怒。
文章中对“杀人凶手”王业文的描述,完全不符合事实。王业文是小王店村的土生土长的居民,大家都知道他是个老病号。自上世纪90年代起,他便患上了腰椎结核,整整卧床了10年,腰椎坏了三节,整个人消瘦,体重仅有90斤。长期病痛折磨使得王业文无法劳动,家里的田地都是妻子谢翠兰在打理,村民们对此十分清楚。
然而,文章中却描述他为“年近60,身体强壮,能扛动40公斤的粮袋,能爬房顶,搬梯子”,这与王业文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。村民们都认为这篇报道简直是胡说八道。
而更让村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警方竟然认定王业文是杀害王明杰的凶手。王明杰是个身高1米8,体重180斤的强壮汉子,且案发时,他的儿子还在身旁。一个腰椎坏了、身体瘦弱、动弹困难的王业文,怎可能在深夜里杀死这样一位体格健壮的男子呢?
展开剩余82%问题究竟出在哪里?警方为什么会如此坚定地指认王业文呢?
事情要从2005年8月说起。王业文由于长期的腰椎结核病痛,家里经济拮据,妻子谢翠兰辛苦支撑着家里的一切。谢翠兰是一位普通农妇,文盲,深感命运不公。她开始信奉基督教,并带着王业文一起去教堂祷告,逐渐王业文也接受了这个信仰。令人意外的是,几年的信仰生活后,王业文的身体竟然有所好转,虽然依旧患有夜盲症,但他开始能够下床走路,偶尔帮着妻子做些轻活。
2005年,王业文夫妇决定翻修老旧的土坯房,盖一座新房。虽然身体不适,王业文还是参与了建房的工作,尽全力为家里出力。到8月10日,新房终于完工,但由于潮湿问题,他们夫妻决定将床搬到院子里睡。
8月14日的夜里,王业文被邻居王明杰家中传来的动静吵醒,起初他想去看看是否家里遭贼。尽管身体很虚弱,视力不好,王业文还是执意去查看。回到家后,他告诉妻子谢翠兰:“王明杰被砍了。”原来,王明杰和他11岁的儿子因为天气炎热,夜晚爬到屋顶睡觉,却被不明身份的人趁机袭击,砍伤致死。
第二天,村干部通过喇叭通知全体村民开会,王业文也前往会场参与。会议后,警察开始对村民进行询问,并用警犬检查每个人的身上气味。王业文并没有引起怀疑,但王明杰的儿子王新因在抬尸体时表情不对,被带到警局审讯。王新在经过长时间的审问和逼迫后,最终口述了“自己可能是凶手”的“供词”。
几天后,警方决定将王业文作为嫌疑人带走,并且经过进一步审讯,王新被释放,而王业文则被指控为杀害王明杰的凶手。
此后,太康县的《太康晚报》发布了关于王业文被捕的文章,描述了警方如何“英勇侦破”此案。然而,村民们普遍不相信王业文是凶手,认为他在审讯中被逼迫承认。为了证明王业文的清白,村民们集体签名,并提供证据说明王业文长期卧病在床,不可能参与谋杀。
2006年,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,王业文在法庭上坚决否认自己是凶手,并且强调他遭受了酷刑逼供。然而,由于当时律师的辩护不力,王业文最终被判处死缓,并且需要赔偿王明杰家属一笔款项。
尽管如此,王业文的女儿王晶没有放弃,她四处奔走为父亲辩护。最终,经过多次的法律程序和社会舆论的关注,2007年,河南省高院重新审理了此案,发现了诸多疑点,并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。
2009年,经过两年多的等待,王业文再次出庭,李肖霖律师接手了此案并为王业文辩护。在他的努力下,王业文被认为是冤枉的,案子最终进入了再审程序。
经过数年的反复斗争,2010年,王业文终于被撤销了指控,并在同年9月29日被保释出狱。尽管王业文得到了解脱,但因为长期的监禁,他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,家人为他支付了大量医药费。
尽管如此,王业文和家人并未放弃争取公正,最终在2016年2月5日,国家赔偿委员会裁定给予王业文500,217.24元赔偿,正式为他洗清了冤屈。
然而,这个案子留给了太康县和王业文一家深深的伤痛,也暴露了当时司法系统中存在的严重问题。至今,谁才是真正的凶手,依然没有定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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